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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作者 : xdnet * 发表时间 : 2017/05/19 * 浏览 : 24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PPP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的批复》津交发[2017]70号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PP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石高速公路即国家公路网规划的G0211线,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要项目,该项目不仅是滨海新区通往石家庄及华北地区的便捷通道,也是我市连接西北地区的东西向通道,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起于京沪高速,止于河北省界,与河北省津石高速连接,全长约1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120公里/每小时,与河北省段同步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咨询机构承担本项目PPP实施过程中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的职责,包括项目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招标代理等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基本情况及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调研调查,收集相关信息资料。

    (2)编制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25号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情况及同类项目经验,编制实施方案。

    (3)财务测算,编制招标控制价。进行财务测算,建立财务模型,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务效益及其可持续性进行专业财务测算与分析。对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及风险进行分析、比较和论证,设定招标控制价,为委托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4)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委托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5)编制社会资本招标文件及PPP合同。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结合本项目情况及同类项目经验,编制社会资本招标文件及PPP合同。

    (6)开展社会资本招标代理工作。受委托单位委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7)组织合同谈判。招标工作完成后,协助委托单位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出具法律意见,直至达成一致,签署协议。

    (8)协助委托单位办理PPP项目入库。

    (9)按招标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

    2.3计划服务周期

        本项目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之日起,至PPP合同体系文件全部签订完毕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0000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岳向武

    电 话:

    022-58076065

    电 话:

    022-60818911

    传 真:

    022-27122218

    传 真:

    022-60818911

    联系人:

    张齐、郝文杰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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